Evidence governance

证据状态与核验体系

统一标签使法院、律师、研究者和受影响者能够看清:CRM知道什么、如何知道、仍有哪些局限。

E0

已接收,未评估

材料已登记,但尚未完成来源、内容或真实性评估;不得称为已核实。

E1

来源已识别

已确认提交者或公开出处;仅代表来源可识别,不代表内容真实。

E2

基础核验完成

时间、地点、文件属性或公开记录完成基本一致性检查。

E3

相互印证

至少一项独立来源、原始记录或技术信息支持核心主张。

E4

可供研究引用

核验记录、局限、保管链和引用信息足以进入CRM研究成果。

E5

司法用途已审查

已针对具体程序审查来源、完整性、相关性、专家边界及披露要求;是否可采仍由法院决定。

状态不是“真实性评分”

材料可能因风险、隐私或技术限制停留在较低状态,但仍然重要;较高状态也不表示法院必须采纳。状态随新材料、反面证据或来源撤回而改变。

Required metadata

每项证据同时记录

来源类型

一手证言/原始文件/官方记录/权威二手资料/开放来源

保管链

接收时间、处理人、文件哈希、转换、节译、删节和披露记录

置信度

高/中/低,仅表达CRM在当前材料下的评估,不是统计概率

限制标记

无法独立核验/身份受保护/节译/版本待确认/存在相反材料

公开状态

公开/受限/保密安排下处理/不得公开

复核日期

证据截止日、最近复核日以及触发重新评估的事件

登记风险与权限来源核验内容核验交叉印证复核与版本